林木生物質能源是主要指可用于能源或薪材的森林及其他木質資源,主要來源于薪炭林、林業生產的“三剩物”、灌木林平茬復壯、經濟林修剪和林業經營撫育間伐過程產生的枝條和小徑木,還有造林苗木截干、城市綠化樹和綠籬修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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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屑顆粒機可以把木屑、鋸末等廢棄物加工成生物質顆粒燃料從而代替煤。
![木屑顆粒機](http://www.jiankongpf.cn/uploads/120927/1-12092F95030N8.gif)
![雜木生物質顆粒燃料](http://www.jiankongpf.cn/uploads/120926/1-120926203642312.jpg)
生物質顆粒燃料因為其來源的廣泛性和可再生性,所以被廣泛的使用,而且其污染物排放極少。
我國發展林業生物質能源,有著巨大的資源優勢和發展潛力。目前我國陸地林業生物質資源總量在180億噸以上。木質林業剩余物資源量約為1.61億噸,折合9200萬噸標煤。但是,目前相當部分的林木剩余物實際上已被利用,主要是用作為農民炊事燃料或復合木材制造業等工業原料。未來需要統籌考慮,實現其最大社會經濟效益。
林木生物質資源主要分布在我國主要的林區,其中西藏、四川、云南三省區蘊藏量就占全國總量的50.9%,黑龍江、內蒙古、吉林三省區則占全國總量的27.41%,其余依次是陜西、福建、廣西等省區。在我國許多人口稠密的缺煤地區,薪柴仍是重要的農村能源。薪炭林分布廣的省份多為能源不足、經濟欠發達或者林業資源較豐富的地區,如內蒙古、江西、湖北、貴州、陜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南、云南、福建等,除內蒙古和云南以外,其他各省均為缺煤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