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地區沒有出現大面積焚燒秸稈現象,重點禁燒區內焚燒秸稈現象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由于全國每年產生約6億噸秸稈,目前約有三分之一的秸稈尚未很好地利用,夏秋兩季秸稈焚燒現象時有發生,局部地區還很嚴重,甚至影響到航空、高速公路、鐵路的正常運行。根據國務院領導關于繼續研究禁燒秸稈治本措施的指示,為加強夏、秋兩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杜絕大面積焚燒秸稈現象,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農業部、財政部、鐵道部、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于2003年4月29日(環發[2003]78號)發出“關于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
1、明確職責,齊抓共管
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繼續貫徹執行《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建立秸稈禁燒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把禁燒責任具體落實到市縣政府扣鄉鎮政府,并由市縣政府具體組織,鄉鎮政府具體落實。各地有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繼續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方針,明確職責,密切協作,齊抓典管。環保部門要繼續履行執法監督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農業部門要把秸稈綜合利用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努力擴大綜合利用規模,盡快解決剩余秸稈出路問題;交通、鐵道、民航部門要積極配合,參與禁燒執法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
2、加快秸稈綜合利用和農業結構調整步伐
進一步加大對秸稈綜合利用的支持力度,積極研究、開發、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特別要重視秸稈剩余量較大、焚燒現象嚴重的大中城市郊區、高速公路、鐵路沿線和機場周邊地區的綜合利用工作,積極引導農民因地制宜地開展并推廣秸稈機械化還田技術、秸稈青貯、氧化、堆漚、快速腐熟、加工、保護性耕作、能源轉化利用等綜合利用技術。同時,各地要以禁燒為契機,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在重點禁燒區,指導和鼓勵農民種植秸稈量相對較少的農作物品種或者種植帶穗青貯作物,大力發展畜牧業,擴大經濟作物和間作套種面積。
農作物秸稈只要做到合理的利用,也可以使其變廢為寶,如果利用
秸稈顆粒機、
秸稈壓塊機壓制成生物質顆粒燃料飼料等,壓制后的產品不僅可以用來燃燒代替日益缺乏的煤炭等化石資源,也可以當作飼料喂牲畜食用,其產品如下所示:
3、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輿論監督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標語等多種宣傳形式,在全社會范圍內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及秸稈綜合利用的益處,提高農民秸稈禁燒的法律意識,為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使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真正變成農民的自覺行動。特別是在重點區域要進行反復宣傳,做到家喻戶曉。同時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對秸稈焚燒嚴重的地區予以曝光。
4、強化執法監督力度
強化秸稈禁燒現場執法檢查,防止大氣污染,確保機場、鐵路、高速公路等重點交通干線的安全和高壓輸電線路的正常運行。對違法焚燒秸桿的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
今年“三夏”、“三秋”農時季節,國家環保總局、農業部、財政部、鐵道部、交通部、民航總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重點地區秸稈禁燒工作進行抽查,并將抽查情況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