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各地逐步擴大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在2017年發布的《高污染燃料目錄》中,規范燃用的
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不再納入高污染范疇。因此,不少企業用生物質成型燃料替代煤炭,其使用量正快速擴增。然而,近期調查發現,生物質成型燃料質量不過關問題日益凸顯,急需引起重視,并進行嚴管。
生物質能源生產的行業門檻相對較低,當前生物質成型燃料的生產加工商還有不少小企業小作坊,他們為了追求更高的經濟效益,原料往往并不全是玉米稈、水稻稈、小麥稈等農作物秸稈,或者花生殼、稻谷殼、甘蔗渣等農產品加工剩余物,以及林業撫育剩余物、采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等,而是摻入了基本沒有費用投入的廢舊家具、各種生活垃圾。生物質原料來源把控不嚴格,已成為生物質成型燃料質量良莠不齊的主要原因。此外,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產企業使用的成型設備及生產工藝不同,也會造成生物質成型燃料質量不高。
相對于質量,使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的企業通常更關心其價格和熱值,這也導致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煙囪冒黑煙、異味明顯,信訪投訴較多。筆者在執法檢查中就曾發現,生物質成型燃料燃燒產生的廢氣異味強烈,隨機抽查并碾碎生物質成型燃料,發現其中竟含有布料絲狀物質和細小的塑料、油漆殘渣。對多個鍋爐廢氣抽測發現,二氧化硫指標濃度最高竟達到349毫克/立方米。
在能源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下,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將逐步替代化石能源,成為未來綠色低碳的選擇。原國家能源局發布的《生物質能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生物質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到2020年達到3000萬噸。隨著生物質成型燃料使用量越來越大,更要強化生物質成型燃料質量的監管,嚴防生物質成型燃料成為高污染的“垃圾成型燃料”,影響大氣環境質量。
為加強生物質成型燃料質量的監管,有3方面建議。
1、要加快健全和完善生物質成型燃料的國家標準。從生物質成型燃料的物料來源、加工工藝以及燃料產品的密度、灰分含量、硫含量等方面做出嚴格規定,推動生產企業依照標準狠抓產品質量。
2、要對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產商實施嚴格管理。設定行業門檻,強化企業自我約束意識,主動防范劣質生物質成型燃料流入市場。生產商所在地的經信、質檢、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加強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對于屢次抽檢不合格的,要采取依法清退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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