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業生物質能源的研究意義
首先,有利于緩解能源供給不足的矛盾。通過對林木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的系統研究,將有利于堅定政府支持該產業發展的信心,良好運營模式的確定和合理優惠政策的制定,將會加快林木生物質能源產業化的實現,以不斷緩解能源供給不足的矛盾。近年來我國經濟每年以7%-8%的速度增長,而相應的能耗也以平均每年8.25%的速度增長,石油的消費從1982以后一直維持著年平均5.6%的增長速度。據中國化學工業年鑒統計顯示,中國2007年的石油消費量為37016.70萬t,其中凈進口量為18351萬t,進口依存度為49.6%,預計2010年石油凈進口量為19020萬t,進口依存度達到50,5%,到2020年將達到57,6%。石油進口量和進口依存度的迅速攀升給中國能源安全帶來日益嚴重的影響,柴、汽油的供求失衡更是未來能源市場上面臨的焦點問題。林木生物質能源以它具有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必將成為實現傳統化石能源替代戰略的最佳選擇,也將是我國政府應對能源安全與環境保護困境的良好舉措。如以目前林木枝椏和林業廢棄物約9億t的可獲得量,就可以為農村居民形成相當于2億tce的能源替代量.用于家庭取暖、炊事。如果全部開發利用可以對2010年常規能源需求量形成41%的替代貢獻,減少71.7%的農村非商品性生活能源消耗,這對于減少農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將作出巨大貢獻。
另外,有利于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林木生物質能源林基地的培育是林木生物質能源產業發展的起點,在規模發展能源林基地過程中,直接的效益是提高了森林覆蓋率,保護了環境。但更重要的是加速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優化。農民一方面可以通過種植能源樹種,為生物質能源加工企業提供果實,獲得市場銷售收入;另一方面還可以農業工人的身份,獲得企業的勞務費用。而國家集體林權制度的改革和林地產權的界定,將使農民獲得國家的林地補貼,這些都為農民開辟了新的增收渠道,富通新能源生產銷售的
木屑顆粒機、
木屑制粒機專業壓制的農林廢棄物,把農林廢棄物壓制成生物質顆粒燃料,這樣不僅使農林廢棄物得到了綜合利用,而且還用來增加收入。
二、林業生物質能源的研究目的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過分析林木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運用博弈論的分析手法,重點分析政府、企業、林農三者之間的關系以及這三大行為主體是如何影響林木生物質能源的開發利用,以獲得企業和林農積極參與林木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的最優納什均衡條件,為政府優惠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據。運用典型地區實地調研數據,通過Logistic回歸模型對上述結論進行驗證,探究影響林農參與林木生物質能源林建設的具體因素。運用比較靜態手法和案例分析方法,論證政府主體參與林木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的可行性。以在此基礎之上,構建出促進林木生物質能源產業發展的支撐體系。